宿州市建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

    宿州市建设委员会是市政府负责全市城乡建设的综合协调部门。其主要任务是对城乡规划、建设、管理进行调查研究,综合平衡,协调指导;对建筑业、勘察设计、工程建设实行行业管理;负责与建设系统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。主要职责是:

    一、研究制定贯彻国家、省关于建设事业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的措施办法及相关的发展战略、改革方案、中长期规划、年度计划,并指导组织实施。

    二、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、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的标准定额、强制性规范条文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、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。

    三、负责全市工程建设和城乡建设勘察设计、建筑施工、建筑安装、建筑装饰装修等行业管理工作,拟定招投标有关规定、办法并组织实施,组织指导、监督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活动;管理和规范建筑市场;综合管理全市工程监理工作;负责工程勘察设计、建筑安装、建筑装饰、建筑防腐的行业管理;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建筑施工安全。

    四、负责全市城市规划的设计、管理工作,组织编制、修订城市总体规划、专项规划、详细规划和重要地段、重点建设项目规划;参与制定全市国土规划、区域规划;负责城市建设测量工作,负责城市雕塑工作。

    五、负责全市城市建设工作;会同管理城市污水处理、城市燃气管理工作;负责城市建设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城建监察工作;负责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。

    六、负责全市村镇规划、建设、管理工作,指导村镇的综合开发和村镇建设的社会化服务工作。

    七、会同管理全市房地产开发工作;主管全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工作。

    八、管理全市城镇建设及工业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计划、标准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;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图审查工作。

    九、制定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、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、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、推广、指导与管理技术引进工作。

    十、制定全市建设行业人才培训计划、指导职工队伍的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。

    十一、综合协调城市建设与房地产管理、城镇土地管理及环境保护的关系,搞好城镇化建设;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制度改革及城市精神文明建设,创建文明城市活动。

    十二、管理全市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,指导企业开拓外地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,开展对外工程承包、房地产和劳务合作业务。

    十三、管理城市建设资料档案工作。

    十四、管理委属单位的组织人事、劳动工资工作;指导行业的体制改革、劳动工资、劳动标准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;负责建筑行业社会保险费用收取与管理工作;指导委属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。

    十五、指导协调县、区建设局的业务工作。

    十六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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